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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 國道三號 霧峰系統交流道(214K)→國道六號埔里端→左轉台14→霧社→右轉投83線→奧萬大

    北部南下國道一號→彰化系統交流道(193K)→國道三號→霧峰系統交流道(214K)→國道六號埔里端→左轉台14→霧社→ 右轉投83線→奧萬大

    南部北上國道一號→經東西向快速道路(例如台78、82、84)→國道三號→霧峰系統交流道(214K)→國道六號埔里端 →左轉台14→霧社→ 右轉投83線→奧萬大

    花蓮出發→台8線→大禹嶺→台14甲線→霧社→奧萬大
  • 南投客運「奧萬大旅遊專車」,於賞楓旺季期間(10月至隔年3月底)之星期六、日發車,因座位有限故採「預約訂位」訂位專線049-2984031分機29 林小姐。於台中干城站出發7:50、高鐵台中站8:15、埔里轉運站9:15、抵奧萬大時間約10:55,回程 時間為下午3:30於奧萬大服務中心旁停車場發車。南投客運網站
  • 由霧社沿投83號鄉道進入,因部份路段狹窄多彎,南投縣政府已公告禁行甲類大客車,建議行駛中小型車輛以免受罰。乘車可洽南投客運或本處策略聯盟之合法小客車,詳細資訊請看奧萬大國家森林遊樂區之介紹
  • 依檔案法規定典藏之檔案均可。請透過檔案管理局之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查詢各機關典藏之檔案目錄。
  • 相關流程、規範及申請書請由本分署網站 首頁>為您服務>公文檔案申請 下載。
  • 閱覽抄錄之時間點起算應以檔案交付申請者至檔案交還本分署陪同人員為止。
  • 開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1時30分止,下午1時30分起至4時30分止,國定及例假日不開放。
    處所:於本分署指定地點。
  • 助理人員共同進入閱覽場所是否收費乙節,按應用檔案而需助理人員伴隨者,應事先申請並經核准後方得進入閱覽場所,因助理人員並非獨立之申請人,自無須另行收費。
  • 承國有林地之續租,應於租期屆滿前,依租約約定期限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向當地林區管理處工作站申請續租:
    (一)身分證明文件影本2份 。
    (二)國有林地續租申請書 。
  • 國有林地承租人死亡,其合法繼承人應依所訂契約約定期限,及民法有關規定,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當地林區管理處工作站申請繼承林地承租權:
    (一)繼承系統表2份。
    (二)各繼承人印鑑證明1份。
    (三)繼承人戶籍謄本1份。
    (四)被繼承人除戶全戶戶籍謄本1份。
    (五)拋棄繼承權法定證明1份(無拋棄者免附)。
    (六)分割遺產協議書2份(無協議分割遺產者免附)。
    (七)被繼承人原租賃契約(正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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