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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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管理

配合內政部辦理國有林班地測量及土地登記第一期三年計畫配合內政部辦理國有林班地測量及土地登記第一期三年計畫,南投分署轄管國有林地業經委請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協助辦理「國有林班地測量及土地登記計畫」至102年9月30日完成447個林班登記,計158地段,11,900筆,面積197,316公頃。為提高管理效率與因應資訊化的趨勢,已完成登記之林地均依據「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規定」,利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及「南投分署林政業務管理系統」將地籍管理業務以資訊化的方式建立相關帳卡及資料,使該業務之管理更有效率、資料更建全。
 
 
  • 林政業務管理系統 林政業務管理系統

租地管理

租地造林絕大多數是早期配合政府政策,希望藉由民間人力,進行濫墾地的復舊造林,以彌補政府資金不足的問題。然而由於社會環境的變遷,木竹材價格低迷,工資成本提高,影響許多租地造林人繼續輔育造林的意願,甚至有違約種植檳榔、果樹、茶樹等農作物的情形。
南投分署為確保國土保安,除不定期派員進行租地檢測外,為減少林地不當使用,提高森林公益效能,南投分署已積極加強輔導改正造林。
對於國有林地放租,除舊有租地續約、森林法第八條有關公共設施或公共事業之必要用地、或依據礦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之租地外,其餘已不再放租。
近年來南投分署更藉由下鄉服務,減少偏遠地區居民舟車勞頓之苦,以期協助林農辦理租地造林業務,並藉此落實林業走出去之精神,展現南投分署為民服務之決心,與林地管理之用心。
 
租地類別 說明 件數 面積(公頃)
特別放租地 依森林法第八條有關公共設施或公共事業之必要用地、或依據礦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之放租 475 428
暫准租地 依據「台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於五十八年間辦理事業區內濫墾地全面清理,經審核符合上揭計畫規定准予放租之水田、建地等 1,602 227
租地造林地 國有林事業區林地出租供做造林使用者,包括一般租地造林、濫墾清理地、竹林保育、營造林竹等 19,170 32,241
 
  • 租地說明會 租地說明會

國有林租地重測

為保障承租人權益,提升租約管理效能暨導正租地「圖」「地」不符之情形及維護承租人權益,減少界址糾紛,南投分署自民國92年起開辦全面租地重測作業。
提升測量精準度,南投分署測量儀器採用公分級即時動態定位系統GPS,並於103年11月與內政部國土簽署「e-GNSS即時動態定位系統服務合作協議」,由南投分署提供架設於中高海拔區域之集集大山及翠峰監測站2處GPS參考基站訊號供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納入e-GNSS系統營運,南投分署利用測繪中心提供e-GNSS 即時動態定位系統訊號,提高山地區與測量效能及精準度,並可與地籍坐標系統一致,對於土地權屬與臨接私有地地籍釐清將更加精準,並使租地圖籍資料電腦化。
  • 林政業務管理系統  15部公分級GPS精密測量儀器同時進行測量訓練
(以上照片為南投分署業務用所拍攝)
瀏覽人次:17249 最後更新日期:2023-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