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網站服務 > 首長信箱 > 意見填寫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意見填寫 ::: 案件查詢補寄確認信 寫信步驟 Step1 填寫信件內容及聯絡資料 Step2 系統寄發確認函 Step3 請收到確認信後7日內點選確認連結 (7日內未完成「點選確認」則不予處理)。 Step4 完成確認 Step5 您所反映之問題進入處理程序 處理原則說明 請您於投書時提供正確之E-MAIL帳號 (未提供帳號或所提供帳號有誤者,恕本機關不予處理),俾系統自動發送確認信函且於您確認後成案,本機關將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受理並分派至相關單位處理,並儘速於7個工作日回復,如信件內容屬於較為複雜需進一步查處案件,則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規定辦理,回復內容亦將以E-MAIL的方式傳送給您。 為避免所處理的信件無法傳送當事人,甚或信箱遭冒用之情形,「首長信箱」將會在網友回傳確認信後方分派至相關單位處理,若您一直無法收到確認函,可能是您填寫的電子信箱有誤,建議您重新檢視並再次傳送至首長信箱。 查詢回覆內容時,請您透過留言時系統自動提供之案件編號及密碼,於「查詢信件處理情形」中進行查閱。 因應101年10月1日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非因公務需要,本信箱不會在未經您同意之情況下,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他人使用。但基於行政機關均有法定職掌與專業分工,本信箱收到您的電子郵件後,如涉及所屬機關權責業務,將轉請主管單位處理並逕行回復,因此您的個人基本資料(如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等),將隨同電子郵件內容一併轉知主管單位。 如您所提檢舉內容、身分有保密之需要,或考量電子傳送可能產生之資訊安全風險,請您改以書面郵寄至本機關(地址: 542016 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史館路456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收),本機關將視權責歸屬分辦處理。如因檢舉內容、身分有保密之需要,並請加註「保密」字樣。 寄發信件流程及案件處理流程詳細說明 寄發信件流程及案件處理流程詳細說明 〈民眾寄發信件流程〉 步驟一:民眾透過網站「首長信箱」發信 步驟二:系統寄發「首長信箱確認函」 步驟三:民眾點選確認函內連結回覆確認信件 若民眾未於7日內回覆確認信件,該案不受理。 若民眾於7日內回覆確認信件,該案進入處理流程。 〈信件處理流程〉 步驟一:系統分派信件給相關承辦單位 步驟二:承辦單位進行處理 步驟三:上網回覆民眾意見 步驟四:結案 以上信件處理流程,民眾皆可上網查詢目前處理進度。 我同意以上規範,開始寫信 瀏覽人次:0 最後更新日期:2016-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