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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辦理流程
1. 提案
社區組織
2. 受理
工作站/營林區
3. 初審
工作站/大學實驗林 管理處
4.複審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 各業務科室 大學實驗林管理處
5. 會審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 專家學者 大學實驗林管理處
6. 核定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 並將審查結果及 審查意見 報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核備
7. 撥款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核撥補助款
8. 執行
(1)社區執行計畫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及工作站辦理訪視,並確實輔導社區執行計畫。
(2)若社區執行計畫時偏離計畫主題或成果不佳時,可暫停其計畫,不再續撥補助款。但工作站及各地區分署仍應加強與社區作理念溝通,並持續輔導區,朝完成計畫,共同努力。
9.結報及撥款
(1)社區辦理成果結報。
(2)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進行相關審核工作。
(3)成果審核通過後,再撥50% 補助款。
(4)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將成果報局核備(含補助費用結報明細表)。
(5)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應將社區執行成果作為下期申請計畫審核時之重要參考依據(包括計畫內容 之可行性及補助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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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