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民眾申請檔案應用流程 1.民眾填具本分署申請書提出申請 (親自或郵寄方式送達本分署) 2.本分署收文掛號受理 3.業務單位審核是否符合規定 (受理日起30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否→可否補正→可→通知七日內補正 →否→駁回→結束 是→通知申請人閱卷 4.業務單位陪同至檔案室閱卷 5.是否影印資料 是→申請人依規定至本分署出納繳款→回原閱卷處領取影印資料→結束 否→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