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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苗木申請後,何時可提領?
本處於接獲苗木申請案至完成核撥手續,約需1~3個工作天,苗木核撥後應於限期(30天)內自行安排時間逕洽指定苗圃提領完竣。
請問我要申請苗木,苗木需求量該如何計算?
一般造林地喬木類以每公頃栽植1,500株為原則,但若為綠美化,建議事先預留苗木生長空間,以期形成優美樹型,故以3~5公尺之株、行距為宜。至於灌木類,則依栽植目的及樹種而不同,一般約為30~50公分株距。
我的土地適合栽植什麼樹種?
依土壤條件、氣候、海拔高度、造林目的等而有所不同,一般建議採納當地原生樹種,若不清楚,可到該土地附近、周圍走走看看,看到生長良好的樹木拍照回來對照圖鑑。
請問我要如何申請苗木?
(1)私有土地申請苗木:應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檢具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土地現況照片、植栽配置簡圖及申請書逕洽土地所在之鄉鎮公所或縣市政府申請。
(2)出租造林地申請苗木:由承租人檢具相關文件,向土地出租機關提出申請,經該機審核無誤後,先自行配撥苗木,如該機關所培育樹種、數量不足者,再行文至鄰近林區管理處協助調撥樹苗。
(3)社區、機關、學校申請苗木:備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當地各縣市政府或林區管理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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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6-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