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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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085-10-07編修日期:085-10-07發文字號:農林字第34407號

沿革: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立即遵照李總統訓示,邀集內政部等二十餘機關共同推動「全民造林運動」及訂定「全民造林運動綱領暨實施計畫」草案,報奉行政院於八十五年十月七日台八十五農字第三四四0七號函核定。本計畫預定實施期程自八十五年十月起至九十年六月底止計五年為第一期,並視推動成效研訂後續計畫。

壹、

計畫緣起:
前〈八十五〉年七月底賀伯颱風對本省造成重大災害,李總統登輝先生於同年八月二十日對救災工作下達指示,要在復建過程中,推動大規模造林運動,以恢復水土保持功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立即遵照李總統訓示,邀集內政部等二十餘機關共同推動「全民造林運動」及訂定「全民造林運動綱領暨實施計畫」草案,報奉行政院於八十五年十月七日台八十五農字第三四四0七號函核定。本計畫預定實施期程自八十五年十月起至九十年六月底止計五年為第一期,並視推動成效研訂後續計畫。
 

貳、執行期限:
一、全程計畫:八十五年十月七日至九十年六月三十日
二、本年度計畫:八十六年七月一日至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

參、計畫目標及重要工作項目:
一、全程目標:
獎勵新植造林面積計五0、0六0公頃、培育造林苗木計一億三、000萬株、培育環境綠化用苗木計一00萬株、取締林地違規使用及山坡地超限利用計一、五00公頃、辦理宣導活動〈媒體宣導、教育訓練、植樹活動、海報及手冊印製〉計一、一二0次。
二、重要工作項目:
1、整合政府及民間力量,全面推動林地造林。
2、加強取締違規使用林地及山坡地,並依規定實施造林。
3、協調國有閒置土地及公營農場,率先實施造林。
4、鼓勵民間人士及企業、機關團體參與造林綠化,加強宣導
5、輔導山村居民及原住民參與造林及森林保育工作。
6、訂定「獎勵造林實施要點」,提高造林誘因。
7、設立造林基金,充裕造林經費。
8、成立專案小組負責策劃、督導及執行。

肆、重要工作項目執行成果:
一、八十六年度工作績效
獎勵造林面積目標為四、四00公頃,總計完成五、0四六公頃,執行率高達一一四.六八%,其中包括原住民保留地造林一、七九三公頃、國公有林租地造林四五三公頃、農牧用地及私有林造林二、四三五公頃、及台糖公司、退輔會、台大與興大實驗林管處等造林三六六公頃。
為充裕造林需求,造林苗木總計培育九八九萬株,主要包括紅檜、台灣肖楠、烏心石、樟樹、楓香、杜英、相思樹、櫸木等原生樹種。
關於環境綠美化部分,各林業相關機關免費提供軍事用地、工業區、礦區、道路、公園綠地、觀光遊憩地、學校 、運動場所等非林業用地綠化用苗木總計一、六一八、六七四株。
辦理全民造林運動誓師大會,恭請李總統及連副總統頒授各界代表造林苗木,藉以宣誓政府重視造林之決心。另於全省地區辦理相關植樹宣導等活動計四十三次,參加民眾約五萬餘人。
林地及山坡地濫墾、濫建等違規使用取締部分,原訂目標三00公頃,經各相關林業機關稍極執行,已完成各項林地濫墾、濫建及山坡地超限利用等違規取締及復舊造林等面積計一、三七0公頃。
二、本〈八十七〉年度上半年度執行績效
本年度獎勵造林面積目標總計六、九五一公頃,因本省北、中、南部目前並非造林季節,現階段造林工作多集中於東北部及東部。經查已完成基隆、台北、宜蘭、花蓮、台東等地區造林面積計一、00九公頃,其中包括國有林租地造林計二七0公頃、私有林地造林及農牧用地造林計三八九公頃、原住民保留地造林計二二五公頃、台糖公司及退輔會造林計九0公頃、其他機關及學校造林計三十五公頃。
為因應明〈八十八〉年度全民造林運動並規劃八、九00公頃造林工作所需要之苗木約二、000萬株,已依據林農之需求委託台灣省林務局等單位積極培育,目前已完成播種及換床培育計一、五三七萬株。另環境綠化用苗木培育部分,業已依計畫培育二一九、000株,將免費提供社會各界環境綠美化用。
另為執行本年度造林工作本會業已完成造林苗木統籌調配計八、0五七、五00株。
有關環境綠化部分,包括軍事用地、工業區、社區、礦區、道路、公園綠地、觀光遊憩地區、學校、運動場所等非林業用地鼓勵植樹綠化,目前各相關機關業已提供社會各界三七八、六九一株環境綠美化苗木。
台灣省水土保持局統計各縣市政府及相關機關已取締山坡地濫墾、濫建、濫葬及山坡地超限利用案件五九三筆,面積計二六二、0二公頃;國、公有林地違規濫墾及濫建部分,計取締三五八筆及面積一00.四三公頃,其中執行績效卓著機關為嘉義林區管理處取締二八七筆,面積計七六.0二公頃;林試所取締四十九筆,面積計一0.0三公頃。
農委會正在修訂森林法四十八條之一,明定由水權費提撥經費,作為造林基金來源之一。本案已獲立法院一讀通過。

伍、

困難遭遇情形
一、八十八年度全民造林運動預算經費由十八億八、八三四萬元巨幅刪減為十二億元。
惟造林獎勵金必需發放一二億三、九二二萬元
八十七年度新植〈包括國公有租地造林、農牧用地及私有林造林、原住民保留地造林〉造林面積六、二五三公頃,將於八十八年度檢測後合格發給林農每公頃一0萬元,共需經費六億二、五三0萬元。另八十八年度撫育總計面積二0、四六四公頃,補助林農撫育獎勵金每公頃三萬元,需經費六億一、三九二萬元。
苗木培育經費需求四億元
八十九年度新植造林面積預計一四、八00公頃,每公頃二、000株,需苗木約三、000萬株,另加補植苗木約五00萬株,二者共需苗木三、五00萬株,其中林務局提供經費負責培育一、五00萬株。不足之數為二、000萬株,每株平均單價二0元,共需四億元。
另林地及山坡地違規使用取締、宣導、及環境綠化等工作亦須經費辦理。
二、如八十八年度經費刪減,造成影響如次:
獎勵金無法如數發給林農,產生民怨,有損政府威信。
造林苗木培育不足,造林推廣面積勢必劇幅減少,使民眾對於政府宣誓加強造林政策之決心有所懷疑。
全球氣候變遷公約京都協議要求各國積極執行限制工業所產生之二氧化碳排放量,以降低地球暖化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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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26 最後更新日期:202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