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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保育署為配合「平地景觀造林暨綠美化計畫」,逐步加強西部海岸地區全面構築複層林相,且融入森林生態系永續經營理念、目標,並依據「保安林經營準則」來進行海岸林造林生態復育計畫,藉由:
(一)堆砂:以竹片(枝)編成1公尺高的柵籬,透風率以50%為佳,堆高構成砂丘,阻止砂粒移動,遮斷飛砂侵入內陸及減少風力,以保護內緣造林木。
(二)定砂:經堆砂整地後之砂丘,為抑制砂粒之移動及全面鎮砂,在造林前先行栽植定砂植物(如馬鞍藤、蟛蜞菊、貓鼠刺等匍匐性植物)、稻草或覆土,以安定砂丘防止飛砂。
(三)栽植:經過堆砂及定砂後之穩定砂丘,始可辦理栽植工作,並把握栽植季節(中部為1月至5月),適地適木,以增加造林成活率。
(四)撫育管理:海岸環境惡劣,更可見撫育管理的重要性,使造林地能早日成林,而對本島海岸環境敏感脆弱地區形成綠色保護網,減緩飛砂、季節風、鹽霧及潮浪等對沿海地區之危害,以期維護國土保安、提昇農漁業產量及改善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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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