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木處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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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木的產生主要因為林木自然老化枯死,形成枯立倒木後隨山洪逐漸漂移而下;加上台灣地勢陡峻、水流湍急、地質年輕、地震頻繁,加速產生天然崩坍情形;若再加上颱風帶來瞬間高降雨量,極易造成崩塌沖刷情形而產生漂流木。從航照圖比對及現勘發現,並無鋸伐痕,應非盜伐產生,主要因為自然崩塌後林木遭受沖刷所致。

一、有關本分署漂流木處理流程如下:

依據農業部113年6月7日農林務字第1132440206號令所修正之「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辦理。

二、南投分署轄區各單位處理分工明細表 

依據本分署114年4月22日投企字第1144330305號函之114年4月11日召開「汛期前漂流木清理分工與應變處理」會議紀錄。
 

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轄內漂流木處理分工明細表(水庫)
水庫名稱 管理機關 分工範圍 分工任務 協助單位
霧社水庫 台電公司
萬大發電廠
水庫蓄水
範圍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埔里工作站
明潭下池水庫 台電公司
明潭發電廠
水庫蓄水
範圍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水里工作站
明湖下池水庫 台電公司
大觀發電廠
水庫蓄水
範圍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水里工作站
日月潭水庫 台電公司
大觀發電廠
水庫蓄水
範圍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埔里工作站
武界水庫 台電公司
大觀發電廠
各水庫蓄水
範圍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埔里工作站
集集攔河堰 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集管中心 水庫蓄水
範圍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水里工作站

※  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負責「註記」、「辨識、檢尺、查驗放行」、「協助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標售」、「辨別有無林政問題及林政案件處理」。
※  廢棄材清理,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由土地管理機關負責清除,必要時請當地環保單位協助。

 
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轄內漂流木處理分工明細表(中央管河川)
溪流名稱 管理機關 分工任務 協助單位
烏溪流域
(國姓鄉北山橋以上)
經濟部水利署  
第三河川分署
緊急處理:(以天然災害發生後三天
為原則,由第三河川分署視災情而定)
1.處理。
2.廢棄材清理。
非緊急處理:(由第三河川分署認定無影響河川行水安全之慮時,通知台中市或南投縣政府接續辦理)
1.清理
2. 廢棄材清理。
埔里工作站
烏溪流域
(國姓鄉北山橋以下、
草屯鎮烏溪橋以上)
台中工作站
濁水溪流域
(陳有蘭溪、水里溪)
攔河堰以上
經濟部水利署
第四河川分署
緊急處理:(以天然災害發生後三天
為原則,由第四河川分署視災情而定)
1.處理。
2.廢棄材清理。
非緊急處理:(由第四河川分署認定
無影響河川行水安全之慮時,通知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政府接續辦理)
1. 清理
2. 廢棄材清理。
水里工作站
濁水溪流域
(南清水溝溪、
東埔蚋溪、清水溪)
攔河堰以下
經濟部水利署
第四河川分署
竹山工作站
北港溪流域 經濟部水利署
第五河川分署
緊急處理:(以天然災害發生後三天
為原則,由第五河川分署視災情而定)
1.處理。
2.廢棄材清理。
非緊急處理:(由第五河川分署認定無影響河川行水安全之慮時,通知雲林縣政府接續辦理)
1. 清理。
2. 廢棄材清理。
竹山工作站
※  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必要時,接受縣市政府委託辦理「清理」。
※  中央管河川之「註記」、「辨識、檢尺、查驗放行」、「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標售」、「辨別有無林政問題及林政案件處理」等由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辦理。
※  廢棄材清理,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由土地管理機關負責清除,必要時請當地環保單位協助。
 
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轄內漂流木處理分工明細表(縣市管河川)
管理機關 分工任務 協助單位
南投縣政府 1.清理。
2.註記。
3.辨識、檢尺、查驗放行
4.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5.標售
6.廢棄材清理。
7.公告自由檢拾。
各工作站
彰化縣政府 1.清理。
2.註記。
3.辨識、檢尺、查驗放行
4.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5.標售
6.廢棄材清理。
7.公告自由檢拾。
水里工作站
雲林縣政府 1.清理。
2.註記。
3.辨識、檢尺、查驗放行
4.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5.標售
6.廢棄材清理。
7.公告自由檢拾。
竹山工作站
※  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協助辨識、檢尺、查驗放行」、「協助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辨別有無林政問題及林政案件處理」。
※  廢棄材清理,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由土地管理機關負責清除、再利用或其他妥適之處置,必要時請當地環保單位協助。

 
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轄內漂流木處理分工明細表(海堤、海灘、港口)>
管理機關 分工任務 協助單位
海堤
(包含堤身及附屬建物
如消波塊等)
事業性 維護管理之事業機關(構)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
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一般性 彰化縣(第四河川分署)
雲林縣(第五河川分署)
海灘(岸) 土地管理機關為
國有財產署
國有財產署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
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1.台中工作站:
   彰化縣伸港
   鄉、線西鄉
2.水里工作站:
   彰化縣鹿港
   鎮、福興鄉、
   芳苑鄉王功
   港 (含)以北
3.竹山工作站:
   彰化縣芳苑
   鄉王功港以
   南、大城鄉
   及雲林縣
 
土地管理機關為
林業保育署
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
未登記地(已劃入
雲嘉南濱海國家
公園風景區)
雲嘉南濱海國家公園
風景區管理處
其他未登記地 雲林縣政府
彰化縣政府
彰化濱海工業區
(含堤外灘地)
工業區管理機關 經濟部彰濱產業園區
服務中心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
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
(含堤外灘地)
工業區管理機關 經濟部雲林離島式基
礎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
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漁港 漁港管理機關 彰化縣政府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
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竹山工作站
雲林縣政府
麥寮工業區專用港 經濟部麥寮工業
專用港管理小組
麥寮工業區專用港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
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竹山工作站
※  各縣市政府負責「註記」、「辨識、檢尺、查驗放行」、「標售」
※  林業保育署由南投分署負責「協助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辨別有無林政問題及林政案件處理」。
※  廢棄材清理,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由土地管理機關負責清除、再利用或其他妥適之處置,必要時請當地環保單位協助。
※  麥寮工業區專用港內之漂流木由麥寮工業區專用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理,經濟部麥寮工業專用港管理小組負責督導。

三、有關漂流木之辨識、註記、檢尺、查驗、放行等工作,本分署皆依據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林產處分實物及林業保育署所頒訂之森林調查手冊等相關規定進行作業。  

漂流木註記、檢尺 漂流木註記、檢尺
漂流木檢尺 漂流木檢尺
漂流木打印 漂流木打印
漂流木集材裝車 漂流木集材裝車 
(以上照片為南投分署業務用所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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