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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木的產生主要因為林木自然老化枯死,形成枯立倒木後隨山洪逐漸漂移而下;加上台灣地勢陡峻、水流湍急、地質年輕、地震頻繁,加速產生天然崩坍情形;若再加上颱風帶來瞬間高降雨量,極易造成崩塌沖刷情形而產生漂流木。從航照圖比對及現勘發現,並無鋸伐痕,應非盜伐產生,主要因為自然崩塌後林木遭受沖刷所致。
一、有關本分署漂流木處理流程如下:
依據農業部111年5月9日農林務字第1111740009號函所修正之「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辦理。
二、南投分署轄區各單位處理分工明細表
依據本分署111年5月2日投作字第1114330544號函之111年4月27日召開「汛期前漂流木清理分工與應變處理」會議紀錄。
南投分署轄內漂流木處理分工明細表(水庫)
水庫名稱 |
管理機關 |
分工範圍 |
分工任務 |
協助單位 |
霧社水庫 |
台電公司
萬大發電廠 |
水庫蓄水
範圍 |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
埔里工作站 |
明潭下池水庫 |
台電公司
明潭發電廠 |
水庫蓄水
範圍 |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
水里工作站 |
明湖下池水庫 |
台電公司
大觀發電廠 |
水庫蓄水
範圍 |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
水里工作站 |
日月潭水庫 |
台電公司
大觀發電廠 |
水庫蓄水
範圍 |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
埔里工作站 |
武界水庫 |
台電公司
大觀發電廠 |
各水庫蓄水範圍 |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
埔里工作站 |
集集攔河堰 |
中區水資源局集管中心 |
水庫蓄水
範圍 |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
水里工作站 |
※ 南投分署負責「註記」、「辨識、檢尺、查驗放行」、「協助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標售」、「辨別有 無林政問題及林政案件處理」。
※ 廢棄材清理,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由土地管理機關負責清除,必要時請當地環保單位協助。
南投分署轄內漂流木處理分工明細表(中央管河川)
溪流名稱 |
管理機關 |
分工任務 |
協助單位 |
烏溪流域(國姓鄉北山橋以上) |
經濟部水利署
第三河川局 |
緊急處理:(以天然災害發生後三天為原則,由第三河川局視災情而定。)
1.處理。
2.廢棄材清理。 |
非緊急處理:(由第三河川局認定無影響河川行水安全之慮時,通知台中市或南投縣政府接續辦理)
1.清理
2. 廢棄材清理。 |
埔里工作站 |
烏溪流域(國姓鄉北山橋以下、草屯鎮烏溪橋以上) |
台中工作站 |
濁水溪流域(陳有蘭溪、水里溪)攔河堰以上 |
經濟部水利署
第四河川局 |
緊急處理:(以天然災害發生後三天為原則,由第四河川局視災情而定。)
1.處理。
2.廢棄材清理。 |
非緊急處理:(由第四河川局認定無影響河川行水安全之慮時,通知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政府接續辦理)
1. 清理
2. 廢棄材清理。 |
水里工作站 |
濁水溪流域(南清水溝溪、東埔蚋溪、清水溪)攔河堰以下 |
經濟部水利署
第四河川局 |
竹山工作站 |
北港溪流域(虎尾溪) |
經濟部水利署
第五河川局 |
緊急處理:(以天然災害發生後三天為原則,由第五河川局視災情而定。)
1.處理。
2.廢棄材清理。 |
非緊急處理:(由第五河川局認定無影響河川行水安全之慮時,通知雲林縣政府接續辦理)
1. 清理。
2. 廢棄材清理。 |
竹山工作站 |
※ 南投分署必要時,接受縣市政府委託辦理「清理」。
※ 中央管河川之「註記」、「辨識、檢尺、查驗放行」、「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標售」、「辨別有無林政問題及林政案件處理」等由南投分署辦理。
※ 廢棄材清理,由土地管理機關負責清除、再利用或其他妥適之處置,必要時請當地環保單位協助。
南投分署轄內漂流木處理分工明細表(縣市管河川)
管理機關 |
分工任務 |
協助單位 |
南投縣政府 |
1.清理。
2.註記。
3.辨識、檢尺、查驗放行
4.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5.標售
6.廢棄材清理。
7.公告自由檢拾。 |
埔里工作站 |
彰化縣政府 |
1.清理。
2.註記。
3.辨識、檢尺、查驗放行
4.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5.標售
6.廢棄材清理。
7.公告自由檢拾。 |
水里工作站 |
雲林縣政府 |
1.清理。
2.註記。
3.辨識、檢尺、查驗放行
4.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5.標售
6.廢棄材清理。
7.公告自由檢拾。 |
竹山工作站 |
※ 南投林區管理「協助辨識、檢尺、查驗放行」、「協助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辨別有無林政問題及林政案件處理」。
※ 廢棄材清理,由土地管理機關負責清除、再利用或其他妥適之處置,必要時請當地環保單位協助。
南投分署轄內漂流木處理分工明細表(海堤、海灘、港口)>
管理機關 |
分工任務 |
協助單位 |
海堤 |
一般性 |
經濟部水利署 |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
本分署各工作站 |
專業性 |
維護管理之事業機關(構) |
維護管理之事業機關(構) |
海灘(岸) |
彰化縣政府 |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
水里工作站 |
雲林縣政府 |
竹山工作站 |
麥寮工業區
專用港 |
經濟部工業局
麥寮工業專用港
管理小組 |
雲林縣 |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
竹山工作站 |
漁港 |
漁港管理
機關 |
彰化縣 |
1.清理。
2.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
3.廢棄材清理。 |
水里工作站 |
雲林縣 |
竹山工作站 |
※ 各縣市政府負責「註記」、「辨識、檢尺、查驗放行」、「標售」
※ 由南投分署負責「協助提供木材保管及堆置場所」、「辨別有無林政問題及林政案件處理」。
※ 廢棄材清理,由土地管理機關負責清除、再利用或其他妥適之處置,必要時請當地環保單位協助。
※ 麥寮工業區專用港內之漂流木由麥寮工業區專用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理,經濟部工業局麥寮工業專用港管理小組負責 督導。
三、有關漂流木之辨識、註記、檢尺、查驗、放行等工作,本分署皆依據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林產處分實物及林業保育署所頒訂之森林調查手冊等相關規定進行作業。
漂流木註記、檢尺
漂流木檢尺
漂流木打印
漂流木集材裝車
(以上照片為南投分署業務用所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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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