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林務工作 > 經營企劃科 > 林產處分 > 租地伐木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租地伐木 ::: 租地造林伐木,係造林木屆伐期,由租地造林人填具相關申請書及資料,經過分署審查合格並繳納政府分收價金後,由分署開立「出租造林木(竹)採運許可證」,即可進行伐木。 租地伐木及障礙木伐運作業程序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租地造林及障礙木採運作業程序 pdf 檔案大小:160KB 下載次數:364 瀏覽人次:3283 最後更新日期:202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