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多元宣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新制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於107年12月13日修正施行,由於新制規範修正幅度頗大(如:擴大關係人範圍、新增補助交易行為之限制及身分揭露機制等),本院前已舉辦多場法令宣導說明會,惟本(109)年囿於新冠肺炎防疫避免大型集會,為達積極多元宣導說明新制內容,爰錄製相關宣導影片共6部,請轉知所屬受利衝法規範之公職人員、民意代表助理(為利衝法之關係人)及辦理政風、人事、採購及補助等業務之專責人員踴躍點閱,避免觸法受罰。二、前揭宣導影片包括:1、利衝法規範對象-公職人員及關係人2、利益與利益衝突迴避?3、假借職權圖利與關說請託圖利之禁止?4、補助與交易行為之原則禁止及例外允許?5、機關注意事項-基本資料通報、迴避情形彙報及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6、利衝資料通報及補助交易公開系統簡介-操作說明及常見錯誤。三、宣導影片點閱路徑?本院陽光法令主題網>業務資訊>宣導資料>影音資料>利益衝突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