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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32218510號
主旨:解除南投縣魚池鄉編號第1609號水源涵養保安林部分面積0.005045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33.003383公頃,其中魚池鄉魚池尖段5地號(埔里事業區第73林班)內部分土地面積0.005045公頃,屬符合「國有林暫准放租建地、水田、旱地解除實施後續計畫」之暫准建地,現況為58年5月27日前既存建物,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所定,82年7月21日前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之保安林地,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32.998338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2)。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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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