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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主旨:解除彰化縣社頭鄉、田中鎮、二水鄉及南投縣名間鄉編號第1704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部分面積0.116028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2099.407522公頃,其中彰化縣社頭鄉社林段146、443地號及彰化縣二水鄉水林段127、128、761、901地號,合計6筆土地內面積0.116028公頃,現況係依據臺灣省政府於58年公告「臺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清理放租之暫准建地,為82年7月21日前既存建物,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所定82年7月21日前,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2099.291494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至圖5),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6)。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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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