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7號保安林部分解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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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主旨:解除南投縣魚池鄉及水里鄉編號第1617號風景保安林部分面積4.178854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862.408904公頃,其中南投縣魚池鄉貓囒段327、342、351、358地號及明潭段1~4、6~8、10、11、11-2、11-6、20、21地號等17筆土地內,面積計4.065618公頃,現況係本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之試驗茶園用地;南投縣魚池鄉北旦段20、21地號及明潭段804、805地號等4筆土地內,面積計0.113236公頃,現況係依據臺灣省政府於58年公告「臺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清理放租之暫准建地及旱地;以上合計21筆土地內面積4.178854公頃,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所定82年7月21日前,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858.230050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至圖5),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6)。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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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07農授林業字第1142206112號公告 pdf pdf 檔案大小:897KB 下載次數: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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