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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女子退訂羊奶,許姓羊奶商竟傳簡訊罵蔡女「臭婊子」,且說要等著看她淪落街頭。蔡女認為遭侮辱及恐嚇,提告求償10萬元;許辯稱是誤傳,但法官未採信,判賠1萬元。
蔡姓女子向新北地院主張,她向許姓羊奶商訂購羊奶,但住處社區警衛數度反映許送羊奶態度不佳;她5月7日告訴許退訂羊奶,2周後接到辱罵和恐嚇簡訊,內容是「臭婊子,妳別得意有點臭錢就了不起了嗎…我們等著看妳家道中落淪落街頭」、「妳沒什麼了不起,窮得只剩下錢…總有一天妳一定會受到教訓。」
許承認傳簡訊,但辯稱是要傳給另名女工程師而非傳給蔡女。他的確曾在送羊奶時與蔡女有過爭執,但若是因退訂奶的事起糾紛,他會立刻反映,不會過了2周後才傳簡訊,他也不會為了1、2千元傳這種簡訊給蔡女。
法官調查,蔡女收到簡訊後曾兩度回覆許,告訴許「請注意你的發言,並為自己負責!」因此認為若許誤傳簡訊,依常情會告訴蔡女是誤傳,以釐清責任,避免誤會;許卻無動於衷,任憑蔡女誤解,不符常情,認定他的簡訊已貶損蔡女人格,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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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