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買新鞋~市售童鞋抽檢塑化劑超標 最高達461.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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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不久農曆春節就即將到來,為了讓新年有新氣象,許多家長會趁著過年前幫小朋友添購新衣、新鞋,小朋友更是樂得開心。為瞭解市售童鞋品質,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局)透過鞋店、大賣場及網路等通路,共購買19件童鞋樣品進行檢測,並公布檢測結果作為家長選購時的參考。
本次檢測結果共有10件不符合規定,違規率達53%,「品質檢測」部分有7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者則有6件。

調查說明
本次檢測共隨機構樣19件樣品,其中9件樣品為中國大陸製、8件台灣製、1件香港製,及1件未標示。19件樣品售價介於新台幣190元~942元,最低價者為(16)童鞋,最高價者為(7)EVA慢跑鞋。
本次品質檢測項目是依國家標準CNS15503「兒童用品安全一般要求」及CNS3478「塑膠鞋」檢測「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及「偶氮色料」等3項含量。「中文標示」則是依據《商品標示法》之「鞋類商品標示基準」進行檢視。

一、品質檢測共7件不符合規定
*「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檢測6件不符合
「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為環境荷爾蒙的一種,屬於干擾生物體內分泌之化學物質,進入體內後形成假性荷爾蒙,傳送假性化學訊號,影響人體健康進而干擾內分泌機制,還可能阻害生物體生殖機能,使男性雌性化以及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機率,對成長初期以及嬰幼兒影響頗大。
本次檢測「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內容包含:鄰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鄰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BB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等8種。根據國家標準規定,此8種塑化劑及其混和物含量總和不得超過0.1%(重量比)。
檢測結果共有6件「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總含量超過國家標準限量值(0.1%),依總含量高低排序分別為(3)童鞋鞋底總含量46.16%,(12)可愛童雪靴鞋底總含量39.66%,(9)童鞋鞋底總含量38.22%,(10)運動鞋鞋面總含量23.63%,(16)童鞋鞋面總含量15.12%,(15)IFME健康童鞋鞋面總含量10.89%。其中(3)童鞋鞋面同時測出塑化劑總含量0.16%,(16)童鞋鞋底也同時測出塑化總含量1.49%。

*「多環芳香烴化合物」檢測2件不符合、「偶氮色料」全數符合
「多環芳香烴化合物」檢測內容可分為苯并(a)芘(Benzo[a]pyrene)含量及16種多環芳香烴總量,依據國家標準規定,苯并(a)芘(Benzo[a]pyrene)含量需在1 mg/kg以下,16種多環芳香烴總量需在10 mg/kg以下。
本次檢測結果共2件「16種多環芳香烴總量」超標,分別為(2)童鞋鞋底16種總量12.18 mg/kg及(3)童鞋鞋面16種總量為12.95 mg/kg、鞋底16種總量為36.58 mg/kg。苯并(a)芘(Benzo[a]pyrene)檢測結果皆符合。
16種「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已被界定為致癌物。臨床實驗報告指出,長期接觸高濃度多環芳香烴化合物的混合物,會引起皮膚癌、肺癌、胃癌及肝癌等疾病,也可能破壞體內的遺傳物質,引發癌細胞增長,增加癌症的發病率。
另外,「偶氮色料」部分則是檢測22種禁用偶氮染料之含量,依國家標準規定,其總含量應為30 mg/kg以下;本次19件檢測樣品全數符合國家標準。
綜合3項品質檢測結果,以(3)童鞋品質違規最為嚴重!而前述7件品質不符合商品,標準局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暨38條要求業者回收,並命其限期改善或銷毀或退運。違反者,得依據該法第58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二、6件中文標示檢查不符合!
依據「鞋類商品標示基準」,標示項目包括:商品名稱;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其為進口者,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生產國別(產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鞋面、外底主要材料及尺寸。標示文字應以中文為主,外文為輔,其中生產國別並應採用固定不得拆換之烙印、燙印、印刷或附縫標籤方式,以中文或外文標示於商品本體上之明顯處。
中文標示檢視結果共有6件標示不符合規定,為(1)童鞋:無商品名稱、無進口商資料、無鞋類材質、無生產國別標示、本體無生產國別;(2)童鞋:無中文商品名稱、無進口商資料、無鞋類材質、無生產國別標示、本體無生產國別;(3)無商品名稱、無鞋類材質、無生產國別標示;(5)KUKI童鞋:本體生產國別標示未採固定方式;(16)童鞋:無商品名稱;(17)童鞋:生產國別使用英文標示。
6件標示不符合規定者,因違反《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中文標示不符合恐有影響消費者權益之虞,標準局將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追蹤處理。

消基會與標準局呼籲
為保護孩童穿鞋安全,標準局刻規劃將童鞋公告為應施檢驗商品,經申請報驗符合規定之童鞋始能出廠或進口販售,以確保市面上童鞋之安全性。消費者如欲獲得鞋類商品安全相關資訊,可至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消費者對於購買相關商品的資訊多一分暸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
由於市售童鞋材質、品牌種類繁多,購買時除了考量價錢、實用性、外觀、尺寸、廠牌等因素外,消基會與標準局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及使用時也應注意:
1.中文標示是否完整。
2.試穿以確保長度及寬度適當,底部是否具防滑設計。
3.避免讓幼兒穿著須綁鞋帶或鞋帶太長之鞋子,以避免意外發生。
4.裝飾部分是否牢固,不會輕易剝離。
5.不要讓兒童把玩及啃咬鞋子,以避免化學物質誤入口中,造成有害物質進入體內影響健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瀏覽人次:2604 最後更新日期:201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