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屆請同仁勿收受餽贈或參加應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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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將屆,為落實行政革新,提昇本分署清廉形象,請本各位同仁應恪遵「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規定,不得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之財物或其他利益,對該類餽贈或邀宴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 


為達宣傳成效及表率,請各單位主管以身作則執行「三不政策」-「不收禮」、「不送禮」、「不應酬」,並請加強向所屬員工宣導。 


為保護公務同仁,如遇有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等事件,除應婉拒或退還外,並請落實申報登錄作業。
瀏覽人次:2140 最後更新日期:201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