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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中央氣象署114年8月12日下午發布颱風陸上警報,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政府先前公告之漂流木「自由撿拾」公告已失效。為確保人身安全與避免違反相關規定,請在地民眾暫勿擅自撿拾漂流木。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已在今年5月汛期前完成轄區內相關災前整備及演練,轄區涵蓋南投、彰化、雲林及部分台中等地區,為有效處理漂流木,南投分署主動與南投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經濟部水利署河川分署、臺電公司等相關單位協調,依據各機關職掌明確分工,包含漂流木清理、暫置空間規劃及後續處理相關工作。有關漂流木相關資訊,可至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漂流木專區或南投分署網站查詢。
漂流木的災後處理係依「屬地原則」辦理,即由各土地管理機關負責清理及後續處置。如海堤由水利署河川分署或其他目的事業管理機關負責;商港、工業港、漁港由所屬港務單位管理;其餘未登錄之海灘(岸)則由地方縣市政府管理;中央管河川於緊急期間(災害發生三天內為原則)由水利署河川分署進行緊急處置,於非緊急期間則由縣市政府逕為接續清理;攔河堰及水庫分別由其所屬管理機關負責,國有林區域內則由國有林管理經營機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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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8-13